2006年5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城管商贩圆桌会议“圆”得好
吴杭民

  5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城管分队的会议室里笑声不断,热闹非凡。原来,10多名外来经商人员轻松愉快地与当地城管执法人员在圆桌前相互沟通、交流过去的执法情况,并走上街头观摩了城管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情况。据悉,北京城管部门接受商贩对日常执法工作的询问在北京尚属首次(5月14日《钱江晚报》)。
  城管执法人员和商贩的圆桌会议,不要说在北京尚属首次,我估计在全国也属首创,这让人欣慰无比。正如商贩代表周明所说,以前,城管大队是他最不敢、也最不愿来的地方,因为他是一个无证摆摊者。以前每一次来到这里,就意味着他要交纳罚款。即使有时对城管执法有疑问和不满,他也不敢去问个究竟。对于这种新做法,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大队宣传干部苑秀国说:“先交心,再说明规矩,最后才是处罚。让商贩能心服口服是我们执法时追求的最高境界。”
  说到城管执法,实话实说,一段时间来负面报道屡见不鲜,5月14日的《重庆晚报》报道:10名成都某区城管执法中队的协管员向媒体披露,该城管执法中队经常用非法手段殴打、侮辱小商贩,行为令人发指。一些城管队员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了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化身,甚至被说成是“宪兵队”!
  许多外来务工者来到城市谋生,不仅要受城里人的白眼相待,还要饱尝一时找不到工作忍饥挨饿之辛酸苦辣,好不容易摆个小摊,还要费尽心机绘制“防城管作战地图”,熟悉逃跑路线,一旦被捉,轻则被没收谋生工具,重则还要受皮肉之苦!其实,很多摆摊为生的外来务工者初来城市,未必都了解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违章设摊,大都也是生计所迫。你不先说明规矩就生硬处罚,甚至以踢、砸、打、吓等粗暴、野蛮方式进行执法,导致城管和商贩的矛盾对抗加剧,严重侵犯了商贩的人身权利,不仅管理不好城市,更使政府部门的形象大打折扣,大大背离和谐社会之本意,后患无穷。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城管执法人员和商贩的圆桌会议值得大力提倡。
  和谐社会提倡的是文明执法和人文执法。正如有专家指出,坚持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就是要求行政执法者在程序上严格遵循法律设定的层次、顺序,执法行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时间、顺序等进行,不允许随意行政或者肆意行政;在执法的措施上要手段合法,法律没有规定的措施不能使用。在执法中做到“先交心,再说明规矩,最后才是处罚。让商贩能心服口服”,应当成为包括城管执法人员在内的所有执法者追求的“最高境界”。